深圳市律师调解中心盛唐工作室正式揭牌

深圳市律师调解中心盛唐工作室正式揭牌

2017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律所设立“调解工作室”,将接受当事人申请调解作为一项律师业务开展,同时可以承接法院、行政机关移送的调解案件。盛唐律师事务所响应号召,迅速组建律师调解团队,于4月3日设立本工作室。


律师调解是律师调解是由律师、依法成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或律师调解中心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调解协议解决争议的活动。律师调解业务范围广泛,可受理除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等不能调解的案件外的各类民商事纠纷,包括刑事附带民事纠纷的民事部分,通过法律援助、政府釆购和市场调解等多种形式,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发挥积极的矛盾纠纷化解者的作用。


调解协议可申请司法确认及强制执行


“调解工作就是追求‘以和为贵’,小到家庭——‘家和万事兴’,大到国家——‘和谐社会’。”深圳市律师调解中心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盛唐律师事务所创始暨执行合伙人尹成刚律师表示,律师的工作归根到底就是为当事人解决问题,调解就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之一。


尹成刚律师认为,完善律师调解与诉讼对接机制是《意见》的最大亮点。根据《意见》,调解协议中具有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给付内容的,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签发支付令。经律师调解工作室或律师调解中心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当事人可以向律师调解工作室或律师调解中心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庭申请确认其效力,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认。“《意见》从制度层面对调解协议的执行进行保障,有助切实发挥律师在参与社会管理公共法律服务中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在尹成刚律师看来,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律师调解将成为律师业务领域的新蓝海。广大律师应把握机会,努力提高调解技能,提升调解成功率,从而提高律师专业调解公信力。


盛唐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批具备丰富基层纠纷调解经验的调解员队伍,近年来曾多次参与人民调解法律服务项目,提供专业高效的人民调解法律服务。2017年11月,盛唐所入选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律师参与诉讼调解首批成员单位,多名律师任首批调解员。盛唐律师具有丰富的法院诉讼调解和解决跨境商事争议的经验,得到社会各界及当事人的一致赞许与高度认可。